1、對于改進政府工作的建議;
2、社會生活中發生的屬于政府解決的有關問題;
3、對經濟建設、改革開放、各項政策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;
4、對城市建設、城市創建、市場秩序、社會治安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;
5、對單位、行業以及風景旅游景點等公共場所精神文明建設方面的意見和建議;
6、各級政府機關工作人員違法違紀的行為;
7、行政訴訟復議方面的問題;
8、其他需要向領導反映的問題;
9、信件應符合國務院《信訪條例》和省、市、縣有關信訪工作的規定;